太原市拟实行城市居民阶梯水价
未知 2015-03-28 12:08
商报讯 (记者 李俊华)太原市拟全面实行城市居民阶梯水价。3月26日,太原市政府公布的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 太原市属于缺水城市,为节约、高效利用水资源,实施意见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0.47亿立方米以内;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30立方米以下;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5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28%。 实施意见要求,今后,太原市各项引水、调水、取水、供用水工程建设必须首先考虑节水要求。水资源短缺、生态脆弱地区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高耗水服务业发展,遏制农业粗放用水。 强化用水定额管理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管理,强化用水监控。加强各类取用水户日常监管,制定全市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类非居民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对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全面实行城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对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减少新鲜水使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补偿或奖励。大力实施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表移户外”工程建设。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开展节水示范工作,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建设。推广普及高效实用的节水器具,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加强洗浴、洗车等高耗水服务行业节水管理。 鼓励并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矿坑水和雨洪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比例,将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