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前日公布。我省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等5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试点将在12月21日结束。
“证照分离”改革主要解决企业面临的“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试点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把营业执照与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适当管理办法。同时,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程序,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
针对行政审批中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我省将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对于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工商部门履行好“双告知”职责。各级审批部门在收到工商部门告知的企业登记信息,办理完相关许可审批后,要实时将许可信息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公示。各级监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也要实时向上述平台归集公示,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
“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我省将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记者 何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