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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纪委严查三类城中村案件

未知 2015-08-27 15:49
 
太原纪委严查三类城中村案件
 
 山西青年报 
 
 
 
本报记者 郭丽菲
 
最近,太原城中村来了不少人,这其中包括省市主要领导,他们对太原城中村改造都给予很高期望,提出明确要求。8月25日,太原市纪委召开推进 “城中村”改造廉洁发展座谈会。会议传达了省、市主要领导关于推进城改廉洁发展有关精神,并对推进城改廉洁发展提出四点具体要求。
 
问责两书记
 
太原市纪委提出要处理好党委和纪委的关系。落实“两个责任”,首先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城中村改造中,党委对廉洁改造要总负责、负总责,抓好事先监督和事中监督。
 
若因落实 “两个责任”不力,出现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私下交易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造成群体访、越级访等较大影响的,一经查实,市纪委首先要向区委书记、区纪委书记问责。
 
严查三类案件
 
太原市纪委明确要重点处理好抓大案要案和查小错小节之间的关系。坚决查处三类案件:在“城中村”改造中贪污贿赂的;借改造之机侵占集体资产的;插手工程建设、强包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开发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
 
对于党员干部不执行政策阻扰拆迁、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影响拆迁、有意躲避监督不执行程序规定、借拆迁改造之机搞“四风”等问题,虽小必究、违纪必查,该约谈的要约谈,该组织处理的要组织处理,该查处的要依纪依规作出处理,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挺在最前沿。
 
把握时间节点,即自2014年10月省、市委班子调整之后、2015年3月全市“城中村”改造动员会之后,特别是2015年8月24日全市“城中村”改造推进会之后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了要从严从重查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抓负面典型
 
太原市纪委表示,要改变过去凡事亲力亲为、直接冲到一线监督的做法,善于通过问责推动责任落实。抓负面典型,层层压实责任,警示教育全市干部,同时有力配合主体责任的落实。
 
同时处理好党委与纪委的关系。抓大与抓小的关系,监督与问责的关系,都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今后只要符合这些原则的工作,要大胆尝试、大胆创新,做到一有问题就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纠正,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不断夯实各级各部门的监督监管责任,调动起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齐心协力把“城中村”改造打造成廉洁工程,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三个形象、促进富民强市”发挥应有作用。
 
[责任编辑:   来源: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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