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特教中心(学校)将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
未知 2015-03-28 13:11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王冠兴)太原市教育局今日公布了今年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政策,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具备接受特殊学校教育的基本条件,根据其残疾类型,可以进入专门招收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中心(学校)接受教育。
太原市盲童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太原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清徐县等县区特教中心和培智学校招收本区县范围内的适龄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各特教中心(学校)根据实际办学条件,可以适当扩大招生区域和招生规模,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入学。
年龄要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一般与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入学年龄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小学入学不应超过10周岁,初中入学不应超过16周岁。对超过入学年龄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采取插班或单独编班的形式缩短学习年限的办法。
所需证件:(1)户口簿、残疾证;(2)特异体质残疾儿童少年提交书面说明;(3)插班就读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残疾学生,有原就读学校的,需携带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资料(证明材料),学校同意接收后需办理转学手续;(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入学就读起始年级还需提供居住证、出生证明、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预防接种证(或体检证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插班就读非起始年级,有原就读学校的,需携带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资料(证明材料)。
( 责任编辑:勾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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