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晋都市报
成绩7月7日公布,7月16日开始录取
2018年6月14日,太原市中考政策及高中招生工作政策公布。中考将于20、21、22日三天进行,成绩7月7日公布。
记者从太原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太原市中考人数为35397人,设考区10个,考点43个,1184个考场。
招生方面与往年一个最大的不同是:从2018年开始,太原进山中学招收航天实验班学生!
总分730分,6月20日至22日考试
太原市2018年中考总分为730分。文化课考试各科目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150分(历史75分、思想品德75分)。
体育考试分值为5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信息技术考试分值10分,统一计入太原市2018年中考总成绩。
考试时间安排:6月20日上午8:30~11:00语文
下午15∶00~17:30理综(物理、化学)
6月21日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15:00~17:30文综(历史15:00~16:10);(思想品德16:20~17:30)
6月22日上午8:30~10:30外语(含听力考试)
各高中招生计划由教育厅下达
政策中明确规定,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分学校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并向社会公布。今年,太原外国语学校、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继续招收小语种学生;从2018年开始,太原进山中学招收航天实验班学生;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职业高中分市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审核后下达并向社会公布;2018年太原市将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工作。
随迁子女报考规定
在太原市六城区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太原市六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在太原市四县(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太原市四县(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对符合报名条件,但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初中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太原市初中学籍的外地户籍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可报考太原二中、十一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中、二十一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二十九中、三十中、综合高中、外语科技实验中学、四十九中、五十二中、五十三中、、五十五中、五十六中、五十九中、六十中、六十一中、六十二中、六十三中、六十四中、六十五中、六十六中、六十七中、县市区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等,另还可报师范、幼师、特师、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
照顾加分最高可加20分
今年中考,太原市有六类考生可享受照顾政策,分别是:
台湾省籍、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符合本条照顾条件的各县(市、区)考生,可报考的普通高中学校分别为:小店一中、太原五十二中、太原五十三中、尖草坪一中、太原二十中、晋源实验中学、古交一中和古交第二高中、清徐中学和徐沟中学、阳曲一中、娄烦中学。
烈士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军人子女按如下规定执行加分: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回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比例降分录取。
4.前三款规定之外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录取7月16日起进行
2018年太原中考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学院、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的顺序进行。太原市教育局规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网上择优录取。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
太原市普通高中录取时间为7月16日—7月17日;高职、中专第一次录取时间为:7月20日—7月29日;高职、中专第二次录取时间:8月15日—8月30日;高职、中专第三次录取时间:9月15日—9月30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网上投档时间为:8月1日;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自主招生时间为:8月1日—8月30日。
本报记者 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