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力度加大 前两月移送行政拘留147起
未知 2015-04-11 15:11
为了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这项全新的制度。记者10日从环保部了解到,新环保法实施以来,除山西、海南、云南、西藏等4省区外,1至2月份,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26件,罚款数额达1238.96万元。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积极运用新的法律手段,依照环保部、公安部等部门制定的配套办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除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外,全国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52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20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47起。
其中,河南实施按日连续处罚5件,罚款金额共计414.1万元;内蒙古实施按日连续处罚5件,罚款金额共计140万元;新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件,个案罚款金额达208万元;浙江实施查封、扣押382件,占全国查封、扣押件数的70%以上,移送行政拘留34件;湖北移送行政拘留29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环保局对氮氧化物超标的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监测时发现该企业仍然超标排放,对其违法行为按日连续处罚208万元,成为1至2月全国按日连续处罚数额最高的个案。
邹首民表示,与1月份相比,2月份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上升60%,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上升208%,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上升115%,执法力度日益加大。一些地区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配合执法,“组合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威力已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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