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检查“铁腕斩污”拒不改正按日计罚
未知 2015-04-09 10:49
本报4月8日讯(记者 薛琳 通讯员 王毅)省环保厅今日传来消息:即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铁腕斩污”专项行动。其间,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将依据新《环保法》规定按日计罚。
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查处国控、省控重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涉重金属企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置、运行情况,群众投诉案件落实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行动期间,我省将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形式,明查与暗查、巡查和突击、昼查与夜查相结合,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省环保厅将对各市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将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曝光,抓典型、抓重点。
按照要求,对“铁腕斩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法查处,限期整改;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或超总量排污的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治措施,对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对利用暗管、渗井、渗坑等隐蔽方式向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并将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
○什么是按日计罚?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环保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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